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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调整医疗费用 调整哪些医疗费用 规范哪16项 详情介绍

时间:2018-11-03 17:00:58 来源:互联网 编辑:辰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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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调整医疗费用 调整哪些医疗费用 规范哪16项 详情介绍同一日内发生门诊和急诊留观的,只能收取一个留观诊察费, 门诊10元,急诊20元 早产儿护理每日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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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同一日内发生门诊和急诊留观的,只能收取一个留观诊察费, 门诊10元,急诊20元 ”“ 早产儿护理每日40元,不得与新生儿护理同时收取”……刚刚,北京市发改委、北京市卫计委、北京市人社局联合下发通知,结合本市医疗服务实际,对门/急诊留观诊察费等16项价格项目规范内容进行补充完善,要求各有关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做好收费系统维护和价格公示工作。

根据这份最新的“门/急诊留观诊察费等调整事项表”,本市门/急诊留观诊察 费规定为每日10元,但要求同一日内发生门诊和急诊留观的,只能收取一个留观诊察费,门诊费为10 元,急诊费为20 元。留观超过24小时后,第二日起则按照相应医院等级住院医事服务费,进行收取。

皮下注射费用,则明确规定为“检查、治疗中的局部麻醉”,按照3.5元/次收费;静脉采血,规定“六岁以下儿童末梢血采集,按6元/次标准”收费;早产儿护理,每日40元的收费,则要求“不与新生儿护理同时收取”,疾患早产儿在相应等级护理基础上加收费用,也不得超过 30%,并执行分级护理相关规定;吸痰护理费,则规定手术期间进行的吸痰操作按照4元/次标准收费,可与分级护理同时收取。